- 药品名称: 康婷
- 药品通用名: 布洛芬缓释胶囊
- 康婷规格:0.3g*10粒*2板
- 康婷单位:盒
- 康婷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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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缓释胶囊(康婷)说明书简要信息:
【康婷适应症】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康婷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康婷注意事项】
1.康婷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及老年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
5.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
6.康婷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康婷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对康婷过敏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康婷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13.服用康婷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1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1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16.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7.第一次使用康婷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康婷禁忌】
1.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2.对本药物过敏者,曾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
3.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5.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康婷性状】
康婷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
【康婷有效期】
36个月
【康婷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3148
【康婷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广州柏赛罗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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