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倍利妥
- 药品通用名: 注射用贝林妥欧单抗
- 倍利妥规格:35μg/瓶
- 倍利妥单位:盒
- 倍利妥价格
- 会员价格:
注射用贝林妥欧单抗(倍利妥)说明书简要信息:
【倍利妥适应症】
用于治疗成人复发或难治性前体B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倍利妥用法用量】
? 1个疗程包括最多2个周期的诱导治疗、3个周期的巩固治疗及最多4个周期的维持治疗。
? 1个诱导或巩固治疗周期由28天的连续静脉输注期,以及随后14天的无治疗间歇期组成(共42天)。
? 1个维持治疗周期由28天的连续静脉输注期,以及随后56天的无治疗间歇期组成(共84天)。
? 有关基于患者体重的推荐剂量和方案的信息,请参见表1。体重≥45kg的患者接受固定剂量给药。对于体重<45kg的患者,使用患者的体表面积(BSA)计算剂量。
表1.倍利妥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前体B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时的推荐剂量和用药方案
周期 患者体重
≥45kg
(固定剂量) 患者体重
<45kg
(基于BSA的剂量)
诱导周期1
第1-7日 9μg/日 5μg/m2/日
(不超过9μg/日)
第8-28日 28μg/日 15μg/m2/日
(不超过28μg/日)
第29-42日 停药14天 停药14天
诱导周期2
第1-28日 28μg/日 15μg/m2/日
(不超过28μg/日)
第29-42日 停药14天 停药14天
巩固周期3-5
第1-28日 28μg/日 15μg/m2/日
(不超过28μg/日)
第29-42日 停药14天 停药14天
持续治疗周期6-9
第1-28日 28μg/日 15μg/m2/日
(不超过28μg/日)
第29-84日 停药56天 停药56天
? 建议至少第1周期的前9日以及第2周期的前2日住院治疗。所有后续周期的启动和重启治疗(例如治疗中断4小时或以上),建议在医疗专业人员监督下或住院进行。
? 倍利妥输液袋应混合后用于24小时输注给药。
? 建议在倍利妥治疗前和治疗期间进行鞘内注射预防性化疗,以预防中枢神经系统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 地塞米松预先用药:
o 对于成人患者,在倍利妥每个周期第1次给药前1小时,升高剂量前(例如第1周期第8日),以及在中断治疗4小时或以上后重启输注时,用药前预先给予20mg的地塞米松。
? 高肿瘤负荷患者的前期治疗
o 对于骨髓中白血病原始细胞比例≥50%或外周血白血病原始细胞计数>15,000/μL的患者,使用地塞米松治疗(不超过24mg/日)。
剂量调整
如果不良事件发生后中断给药未超过7天,继续该周期治疗直至共输注28天,总输注天数包括该周期内中断前的输注天数和中断后的输注天数。如果因不良事件而中断给药7天以上,则开始新的治疗周期。
特殊人群
老年患者
在≥65岁的老年患者中使用倍利妥时无需进行剂量调整。倍利妥在≥75岁患者中的用药经验有限。[参见老年患者用药和药代动力学]
肾功能受损者
根据药代动力学分析,在轻度至中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中无需调整倍利妥的用药剂量[参见药代动力学]。尚未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开展倍利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
肝功能受损者
根据药代动力学分析,患者的基线肝功能预期不会对贝林妥欧单抗的暴露产生影响,因此无需对起始剂量进行调整[参见药代动力学]。尚未在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开展倍利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
配制
严格遵守本章节提供的配制(包括混合)和给药说明极为重要,从而尽量减少用药错误(包括剂量不足和药物过量)[参见注意事项]。
无菌配制
由于倍利妥西林瓶不含抗微生物防腐剂,配制输注用溶液时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技术。为防止意外污染,根据无菌标准配制倍利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 在符合标准的设施内配制倍利妥。
? 在ISO5级层流罩或更高级别的层流罩中配制倍利妥。
? 确保混合区域必须具备相应的环境规范(通过定期监测来证实)。
? 确保操作人员已接受相应的有关无菌操作和肿瘤药物混合的培训。
? 确保操作人员穿戴有适当的防护服和手套。
? 确保手套和表面已进行消毒。
包装内容
1个包装盒内含有1瓶冻干粉和1瓶静脉输注溶液稳定剂。
? 请勿使用静脉输注溶液稳定剂来复溶倍利妥冻干粉。静脉输注溶液稳定剂随倍利妥包装提供,在加入倍利妥复溶溶液前,其可包被在静脉输液袋内表面,从而防止贝林妥欧单抗附着至静脉输液袋和输液管道上。
不相容性信息
倍利妥与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HP)不相容,因为可能形成颗粒,导致溶液浑浊。
? 使用不含DEHP的PVC或聚烯烃,或者使用乙酸乙烯酯(EVA)输液袋/泵设备。
? 使用不含DEHP的PVC或聚烯烃,或者使用EVA静脉输液管道设备。
倍利妥24小时静脉输注的输液袋配制、复溶和给药
1) 倍利妥24小时静脉输注的输液袋配制
仔细核对每个输液袋的处方剂量和输注持续时间。为尽量减少用药错误,使用表3至表5中所述的特定体积来配制倍利妥输液袋。
? 表3适用于体重≥45kg的患者
? 表4和表5适用于体重<45kg的患者
1. 在无菌条件下,将270mL0.9%氯化钠注射液添加到静脉输液袋中
2. 在无菌条件下,将5.5mL静脉输注溶液稳定剂转移到含0.9%氯化钠注射液的静脉输注输液袋中。轻轻混合输液袋中的内容物,以避免泡沫形成。丢弃含剩余静脉输注溶液稳定剂的西林瓶。
3. 在无菌条件下,将所需体积的倍利妥复溶后的溶液转移到含0.9%氯化钠注射液和静脉输注溶液稳定剂的输液袋中。轻轻混合输液袋中的内容物,以避免泡沫形成。按当地要求处理剩余的贝林妥欧单抗复溶溶液。
? 有关倍利妥复溶后的具体体积,请参见表3至表5。
4. 在无菌条件下,将配有无菌的0.2微米串联过滤器的静脉输液管道连接至输液袋。
? 确保静脉输液管道与输液泵兼容。
5. 去除输液袋中的空气。这对于使用移动输液泵尤其重要。只能使用配制好的输注用溶液进行输液管道排气。请勿使用0.9%氯化钠注射液进行输液管道排气。
6. 如果不立即使用,应储存在2°C至8°C环境下[参见表6]。
2)复溶
1. 加入3mL不含防腐剂的无菌注射用水,通过沿西林瓶壁注入注射用水,而不是直接注入冻干粉末上(获得的最终倍利妥浓度为12.5μg/mL)。
? 请勿使用静脉输注溶液稳定剂复溶倍利妥冻干粉。
2. 轻轻旋转内容物,避免产生过多泡沫。请勿摇晃。
3. 在复溶过程中以及输注前,目视检查复溶液,观察是否出现颗粒物质和变色。得到的溶液应为澄清至稍微乳白色,无色至浅黄色。如果溶液浑浊或出现沉淀,请勿使用。
3)给药
? 使用输液泵,以恒定流速,通过连续静脉输注给药。应使用可编程、可锁定、非弹性并带有警报功能的输液泵。
? 配制好的输液袋[参见用法用量]室温条件下应在24小时内输注完毕。
? 起始体积(270mL)大于将给予患者的体积(240mL),是考虑到静脉输液管道排气的需要,并确保患者将接受完整的给药剂量。
? 根据配制好的输液袋上药房标签上的说明,以10mL/小时的恒定输注速率在24小时内完成输注。
? 倍利妥溶液必须使用配有无菌、无热原、低蛋白结合的0.2微米串联过滤器的静脉输液管给药。
? 重要提示:请勿冲洗输液管或静脉导管,尤其是更换输液袋时。在更换输液袋或输注完成时冲洗会导致用药过量及其并发症。当通过多腔静脉导管给药时,倍利妥溶液应通过专用管腔输注。
? 在输注结束时,静脉输液袋和输液管道中任何未使用的倍利妥溶液均应根据当地要求进行处理。
储存要求
表6提供了复溶后的倍利妥西林瓶和配制好的输液袋的储存时间。
倍利妥冻干粉和静脉输注溶液稳定剂西林瓶在室温下在原包装中最多避光储存8小时。
临床试验经验:
由于临床试验在不同的条件下开展,某种药物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无法直接与另一种药物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进行比较,且可能无法反映临床实践中观察到的发生率。
费城染色体阴性的复发性或难治性前体B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下文描述的安全性数据反映了一项随机、开放性的阳性对照临床研究(TOWER研究)中贝林妥欧单抗的暴露情况,其中376名费城染色体阴性的复发性或难治性前体B细胞ALL患者接受了贝林妥欧单抗(n=267)或标准(SOC)化疗(n=109)治疗。接受贝林妥欧单抗治疗的患者的中位年龄为37岁(范围:18至80岁),60%为男性,84%为白人,7%为亚洲人,2%为黑人或非裔美国人,2%为美洲印第安人或阿拉斯加原住民,5%为多个/其他种族。
贝林妥欧单抗组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20%)包括感染(细菌性和未指明病原体)、发热、头痛、输注相关反应、贫血、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和中性粒细胞减少症。62%的患者报告了严重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严重不良反应(≥2%)包括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发热、脓毒症、感染性肺炎、药物过量、脓毒性休克、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细菌性脓毒症、器械相关感染和菌血症。87%的患者报告了3级或以上的不良反应。12%的接受贝林妥欧单抗治疗的患者因不良反应而终止治疗;神经系统事件和感染是不良事件导致的治疗终止的最常见的原因。16%的患者发生了致死性不良事件。大多数致死性不良事件为感染。
表7对第1个治疗周期内接受贝林妥欧单抗治疗的患者中发生率≥10%的不良反应(任何分级)或发生率≥5%的3级或以上不良反应进行了总结。
1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包括粒细胞缺乏症、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
2贫血包括贫血和血红蛋白降低。
3血小板减少症包括血小板计数降低和血小板减少症。
4白细胞减少症包括白细胞减少症和白细胞计数降低。
5心律失常包括心律失常、心房颤动、心房扑动、心动过缓、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心动过速、室上性心动过速和心动过速。
6水肿包括面部水肿、液体潴留、水肿、外周性水肿、外周性肿胀和面部肿胀。
7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包括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和细胞因子风暴。
8输注相关反应是一个复合术语,包括术语输注相关反应和在首次48小时输注期间发生的以下事件,事件持续≤2天:发热、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低血压、肌痛、急性肾损伤、高血压和红斑疹。
9高转氨酶血症包括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肝酶升高以及转氨酶升高。
10皮疹包括红斑、皮疹、红斑疹、全身性皮疹、黄斑疹、斑丘疹、瘙痒性皮疹、皮肤剥脱和中毒性皮疹。
在第1周期治疗期间从基线0-2级加重至治疗相关的最大3-4级的选定的实验室异常展示于表8中。
在中国费城染色体阴性的复发或难治性前体B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中开展的20130316研究,在2018年09月28日之前共67例入组研究并接受了≥1剂贝林妥欧单抗。该研究中观察到的中国受试者的安全性与在复发/难治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中评价贝林妥欧单抗的全球研究中观察到的安全性一致。基于对中国受试者不良事件的中期分析,未发现新的安全性风险。
复发性或难治性前体B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来自汇总复发性或难治性前体B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研究的其他重要的不良反应包括:
血液与淋巴系统疾病:淋巴结病、血细胞吞噬组织细胞增多症和白细胞增多症(包括白细胞增多和白细胞计数增加)
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寒战、胸部疼痛(包括胸部不适、胸部疼痛、肌肉骨骼胸部疼痛和非心源性胸痛)、疼痛、体温升高、体温过高和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
肝胆系统疾病:高胆红素血症(包括血胆红素升高和高胆红素血症)
免疫系统疾病:超敏反应(包括超敏反应、速发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过敏性皮炎、药疹、药物过敏、多形性红斑和荨麻疹)
各类损伤、中毒及手术并发症:用药错误和药物过量(包括药物过量、用药错误和意外药物过量)
各类检查:体重增加、免疫球蛋白降低(包括免疫球蛋白降低、血液免疫球蛋白A降低、血液免疫球蛋白G降低、血液免疫球蛋白M降低和低丙种球蛋白血症)、血碱性磷酸酶升高和高转氨酶血症
代谢及营养类疾病:肿瘤溶解综合征
各种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背部疼痛、骨骼疼痛和肢体疼痛
各类神经系统疾病:震颤(静止震颤、意向性震颤、特发性震颤和震颤)、意识状态改变(包括意识状态改变、意识水平低下、注意力紊乱、昏睡、精神状态改变、昏迷和嗜睡)、头晕、记忆障碍、癫痫(包括癫痫和失张力发作)、失语症、认知障碍、言语障碍、感觉迟钝、脑病和颅神经疾病(三叉神经痛、三叉神经障碍、第六神经麻痹、颅神经疾病、面神经障碍和面部麻痹)
精神病类:失眠、定向障碍、意识模糊状态和抑郁症(包括抑郁情绪、抑郁症、自杀意念和自杀死亡)
呼吸系统、胸及纵隔疾病:呼吸困难(包括急性呼吸衰竭、呼吸困难、劳力性呼吸困难、呼吸衰竭、呼吸窘迫、支气管痉挛、支气管高反应性、呼吸急促和喘息)、咳嗽和咳痰
血管与淋巴管类疾病:低血压(包括血压下降、低血压、低血容量性休克和循环衰竭)、高血压(包括血压升高、高血压和高血压危象)、潮红(包括潮红和潮热)和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
上市后经验
频率按照CIOMS类别提供[例如,十分常见(≥10%)、常见(≥1%且<10%)、偶见(≥0.1%且<1%)、罕见(≥0.01%且<0.1%)、十分罕见(<0.01%)]。
不良反应 频率 性质/严重程度/严重性
胃肠系统疾病
胰腺炎 偶见 已有严重、危及生命和致死性事件报告。*
各类神经系统疾病
颅神经疾病** 偶见 已有严重事件报告。
*请参见注意事项。
**高位组语(HLGT)。
免疫原性
与所有治疗性蛋白药相同,倍利妥可能具有免疫原性。已通过电化学发光检测法(ECL)或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筛检免疫方法对结合性抗贝林妥欧单抗抗体进行检测,从而对贝林妥欧单抗的免疫原性进行了评估。对于筛检免疫试验中血清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患者,进行体外生物检测以检测是否存在中和抗体。
在临床研究中,少于2%接受贝林妥欧单抗治疗的患者的结合性抗贝林妥欧单抗抗体呈阳性。在生成抗贝林妥欧单抗抗体的9例患者中,7例(78%)具有体外中和活性。抗贝林妥欧单抗抗体形成可能会影响倍利妥的药代动力学。
如果怀疑抗贝林妥欧单抗抗体生成造成具有临床意义的影响,请联系安进公司以讨论抗体检测事宜。
抗贝林妥欧单抗抗体生成的检测高度取决于检测的灵敏度和特异性。此外,检测试验中观察到的抗体(包括中和抗体)阳性的发生率可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检测方法、样本处理、样本采集时间、合并用药和基础疾病等。因此,将抗贝林妥欧单抗抗体的发生率与其他药物抗体的发生率进行比较可能具有误导性。
【倍利妥注意事项】
(1)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
在接受贝林妥欧单抗治疗的患者中已有危及生命或导致死亡的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报告。CRS发生中位时间为输注开始后2天,CRS消退中位时间为5天(在消退的病例中)。CRS的表现包括发热、头痛、恶心、乏力、低血压、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总胆红素升高以及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接受贝林妥欧单抗治疗后的CRS的表现与输液反应、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CLS)和噬血细胞性组织细胞增生症/巨噬细胞激活综合征(MAS)的表现重叠。使用所有这些术语来定义贝林妥欧单抗临床试验中的CRS,15%的复发或难治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和7%的MRD阳性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报告了CRS。
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这些事件的体征或症状。建议接受倍利妥治疗的门诊患者如果发生与CRS有关的体征和症状,应联系其医护人员。如果发生严重CRS,暂停倍利妥治疗直至CRS消退。如果发生危及生命的CRS,永久终止倍利妥治疗。针对发生严重或危及生命的CRS,给予皮质类固醇治疗[参见用法用量]。
(2) 神经系统毒性
在临床试验中接受贝林妥欧单抗治疗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中,神经系统毒性发生于大约65%的患者。在发生神经系统事件的患者中,发生首项事件的中位时间为贝林妥欧单抗治疗的前2周内,大多数神经系统事件消退。神经系统毒性的最常见(≥10%)表现为头痛和震颤;神经系统毒性的特征因年龄组而异[参见儿童用药及老年患者用药]。开始贝林妥欧单抗给药后,大约13%的患者发生≥3级(严重、危及生命或导致死亡)的神经系统毒性,包括脑病、抽搐、言语障碍、意识障碍、意识模糊、定向障碍、协调障碍和平衡障碍。神经系统毒性的表现包括颅神经疾病。暂停贝林妥欧单抗给药后,大多数神经系统不良事件消退,但部分不良事件最终导致终止治疗。
在患有活动中枢神经系统(CNS)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或存在神经系统事件病史的患者中使用贝林妥欧单抗的经验有限。曾患或现患临床相关CNS疾病的患者被从临床研究中排除。
应监测接受倍利妥治疗的患者是否出现神经系统毒性的体征或症状。建议接受倍利妥治疗的门诊患者如果发生神经系统毒性的体征或症状,应联系其医护人员。根据建议暂停或终止倍利妥治疗[参见用法用量]。
(3) 感染
临床研究中大约25%接受贝林妥欧单抗治疗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发生严重感染,例如脓毒症、感染性肺炎、菌血症、机会性感染和导管部位感染,其中部分危及生命或导致死亡。在合适的情况下,可以使用预防性抗生素并在倍利妥治疗期间进行适当的监测。应监测患者是否出现感染的症状和体征,并适当治疗。
(4) 肿瘤溶解综合征
在接受贝林妥欧单抗治疗的患者中已观察到危及生命或导致死亡的肿瘤溶解综合征(TLS)。倍利妥治疗期间应当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包括治疗前非毒性的细胞减少治疗和治疗时补液,以防止TLS发生。应当监测患者的TLS症状与体征。如有需要可暂停或停止使用倍利妥以应对此类不良事件[参见用法用量]。
(5)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在接受贝林妥欧单抗治疗的患者中已观察到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包括危及生命的病例。倍利妥输注期间应监测相应的实验室参数(包括但不限于白细胞计数和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如果出现长期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应暂停使用倍利妥。
(6) 对驾驶和使用机械能力的影响
由于倍利妥可能会引起包括惊厥在内的神经系统不良事件,接受倍利妥治疗的患者有可能会发生意识丧失[参见注意事项]。建议患者在倍利妥给药期间避免驾驶和从事危险职业或活动,例如操作重型或具有潜在危险的机械。
(7) 肝酶升高
贝林妥欧单抗治疗期间已观察到肝酶短暂升高的事件。在临床研究中接受贝林妥欧单抗治疗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中,肝酶升高发生的中位时间为3天。
这些肝酶短暂升高事件大多数在发生CRS的情况下观察到。对于在CRS以外情况下观察到的事件,至肝酶升高事件的发生的中位时间为19日。在未发生CRS的患者中,大约7%发生≥3级肝酶升高事件,并导致<1%患者终止治疗。
在倍利妥治疗开始前和治疗过程中应监测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γ-谷氨酰转移酶(GGT)和总胆红素。如果转氨酶升高至正常上限的5倍以上或总胆红素升高至正常上限的3倍以上,应暂停倍利妥治疗。
(8) 胰腺炎
在临床研究中和上市后环境中接受贝林妥欧单抗联合地塞米松治疗的患者中已有致死性胰腺炎的情况报告[参见不良反应]。
应对发生胰腺炎体征和症状的患者进行评价。针对胰腺炎的管理可能需要暂时中断或终止倍利妥和地塞米松治疗[参见用法用量]。
(9) 白质脑病
在接受贝林妥欧单抗治疗的患者中已观察到提示白质脑病的头颅磁共振成像(MRI)改变,尤其是对于曾接受头颅放疗和抗白血病化疗(包括全身性高剂量甲氨蝶呤或鞘内注射阿糖胞苷)的患者。这些影像学改变的临床意义尚不明确。
(10) 配制和给药错误
贝林妥欧单抗治疗中已有配制和给药错误事件发生。应当严格遵守药物配制(包括混合)和给药说明,以尽量避免用药错误(包括剂量不足和药物过量)[参见用法用量]。
(11) 免疫接种
尚未对贝林妥欧单抗治疗期间或之后活病毒疫苗接种的安全性进行研究。不建议在倍利妥治疗开始前至少2周、治疗期间以及最后1个倍利妥周期治疗后免疫功能恢复之前接种活病毒疫苗。
【倍利妥性状】
注射用贝林妥欧单抗为无菌、不含防腐剂的白色至近白色冻干饼状物。
静脉输注稳定液为无菌、不含防腐剂的无色至浅黄色、澄清液体。
【倍利妥有效期】
60个月
【倍利妥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J20200026
【倍利妥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BoehringerIngelheimPharmaGmbH&Co.KG
生产地址:BirkendorferStrasse65,88397BiberachanderRiss,Germany
【倍利妥禁忌症】
倍利妥禁止用于已知对贝林妥欧单抗或制剂中所含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这有注射用贝林妥欧单抗(倍利妥)说明书/副作用/效果、不良反应、适应症、生产企业、性状、用法用量、批准文号、有效期禁忌症及其价格等信息,欲了解更多详情,请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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