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格宁适应症】
1.预防和治疗
肿瘤放疗或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2.治疗骨髓造血机能障碍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3.预防白细胞减少可能潜在的感染并发症;
4.使感染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恢复加快。
【
格宁用法用量】
1.肿瘤放、化疗后:放、化疗停止24~48小时后方可使用格宁,用1ml注射用水溶解格宁(切勿剧烈振荡),在腹部、大腿外侧或上臂三角肌处进行皮下注射(注射后局部皮肤应隆起约1cm2,以便药物缓慢吸收),3~10μg/kg/日,持续5~7天,根据白细胞回升速度和水平,确定维持量.格宁停药后至少间隔48小时方可进行下一疗程的放、化疗。
2.骨髓移植:5~10μg/kg,静脉滴注4~6小时每日1次,持续应用至连续3天中性粒细胞绝对数≥1000/ml。
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3μg/kg/日,皮下注射,需2~4天才观察到白细胞增高的最初效应,以后调节剂量使白细胞计数维持在所期望水平,通常<10000/μ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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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宁注意事项】
1.格宁应在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病人对rhGM-CSF的治疗反应和耐受性个体差异较大,为此应在治疗前及开始治疗后定期观察外周血白细胞或中性粒细胞,血小板数据的变化.血象恢复正常后立即停药或采用维持剂量。
2.格宁属蛋白质类药物,用前应检查是否发生浑浊,如有异常,不得使用。
3.格宁不应与抗肿瘤放、化疗药同时使用,如要进行下一疗程的抗肿瘤放、化疗,应停药至少48小时后,方可继续治疗。
4.孕妇、
高血压患者及有
癫痫病史者慎用。
5.使用前仔细检查,如发现瓶子有破损,溶解不完全者均不得使用,溶解后的药剂应一次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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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宁禁忌】
1.对rhGM-CSF或该制剂中任何其他成分有过敏史的病人。
2.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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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宁性状】
格宁为白色或乳白色疏松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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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宁有效期】
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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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宁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9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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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宁生产企业】
佛山市瀚宇生物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