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赐瑞(赖诺普利片)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性高血压,亦可治疗未能以洋地黄或利尿剂充分控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及24小时内用于治疗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急性心肌梗塞。捷赐瑞(赖诺普利片)的用量用法如下:
特发性高血压:初始剂量通常为10 mg,维持剂量20 mg/次,每日1次。剂量应根据血压情况进行调整。最高剂量为每日80 mg。肾脏衰竭必须继续使用利尿剂者,任何原因引起体液丢失或肾性高血压者,需要用较低初始剂量。正在使用利尿剂之患者开始服用本药时,或许有症状性低血压发生,故开始使用捷赐瑞(赖诺普利片)治疗前2-3日应停止服用利尿剂。
对不能停止服用利尿剂的高血压病人,初始剂量为5 mg。随后剂量应根据血压情况调整。若需要,利尿剂可以重复使用。肾衰竭病人的剂量调整 :剂量可调高至血压能受控制的范围,最高剂量40 mg/日。
肾性高血压:尤其是肾动脉狭窄者,对捷赐瑞(赖诺普利片)的反应可能太强烈,因此初始剂量应降至2.5-5 mg/日,随后剂量可根据血压情况而调整。充血性心力衰竭 若利尿剂和/或毛地黄未能充分控制病情,可加服本药2.5 mg/日作为初始剂量。常用有效量是5-20 mg,每日1次。
对于有症状性低血压倾向的患者、伴有或不伴有低钠血症者、血容量减少或接受强利尿剂的患者,在使用捷赐瑞(赖诺普利片)前应尽可能纠正这些情况。同时应仔细监察每次用药对血压的影响。
急性心肌梗塞:在心肌梗塞症状发生24小时内应用,首剂给予5 mg口服,24小时后及48小时后再分别给予5 mg和10 mg口服,随后每天10 mg。低收缩压的病人(收缩压为120 mmHg或以下)或梗塞后3天内的病人应给予较低量2.5 mg口服。
如果发生低血压(收缩压低于或等于100 mmHg),每日5 mg的维持量可在必要时临时降至2.5 mg。如果低血压持续存在(收缩压低于90 mmHg持续1小时以上)应停用捷赐瑞(赖诺普利片)。用药应持续6周。出现心衰症状的病人应继续使用本药。
百济药师温馨提醒:捷赐瑞(赖诺普利片)禁用于对本药任何成分过敏者;或因以往使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而出现血管神经性水肿的病人。更多详情,可致电百济新特药房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101-6868,咨询百济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