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锐思力适应症】
治疗原发性
高血压。
【
锐思力用法用量】
高血压:锐思力可以单独使用,或者联合其他降压药物使用。
通常推荐的起始剂量为150mg,每日1次,对于血压仍不能完全控制的患者,剂量可以增加至300mg,每日1次。300mg以上的剂量并不能进一步降低血压,反而会增加腹泻的发生率。在治疗2周后达到药物的确切降压效果(85-90%)。
锐思力可与其他降压药物联合使用。迄今为止,最多的是与利尿剂和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缬沙坦)联用,在最大推荐剂量下,联合用药比各自单独使用增加降压疗效。目前尚不清楚阿利吉仑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或β受体阻滞剂联用是否产生协同作用。
锐思力可在进食或不伴进食时服用。最好在每天同一时间服用。
【
锐思力注意事项】
严重充血性心衰患者慎用。如发生严重和持续的腹泻、血管性水肿、肾功能衰竭,需停用锐思力,并给予适当的治疗和监护。应在服用锐思力前纠正钠和/或血容量不足。重度肾功能不全、有透析史、肾病综合征、肾血管性高血压、可能发生肾功能不全、肾动脉狭窄、高钾血症患者慎用。哺乳妇女用药期间宜停止哺乳。18岁以下患者不宜使用。
【
锐思力禁忌】
对锐思力活性成份或者其他任何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有阿利吉仑引起血管性水肿病史的患者禁用。
妊娠中期和晚期(中间3个月和妊娠末3个月)禁用。
阿利吉仑禁止与环孢霉素A(强效P糖蛋白(P-gp)抑制剂)和其他强效P-gp抑制剂(奎尼丁、维拉帕米)联合使用。
【
锐思力性状】
锐思力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锐思力有效期】
36个月
【
锐思力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40413
【
锐思力生产企业】
瑞士诺华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