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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适应症】
适用于治疗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
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的乳腺癌。除非有临床禁忌症,既往化疗中应包括一种蒽环类抗癌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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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用法用量】
分散溶解后每毫升悬浮液含5美国
紫杉醇。对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复发的乳腺癌患者,建议使用剂量260mg/m2,静脉滴注30分钟,每3周给药一次。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给药前不需给予患者抗过敏药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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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注意事项】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应该在有化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只有在诊断及治疗设施完善的条件下,治疗过程中发生的并发症才能得到及时和准确的处理。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的药效特性与其它配方紫杉醇制剂不同,请勿将本药与其他配方紫杉醇制剂互相替换或混合使用。
治疗前如患者的外周血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不应给药。为监测患者在给药期间可能出现的骨髓毒性,建议对使用本药的所有患者定期进行外周血细胞计数检查。如在给药前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或血小板数低于100000/mm3,不应继续给药。治疗期间如患者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500/mm3持续1周或1周以上)或出现严重感觉神经毒性则应将后续疗程的治疗剂量见到220mg/m2.如再次出现上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感觉神经毒性则应再将随后的治疗剂量减到180mg/m3。对于出现3度感觉神经毒性的患者应暂停给药,待神经毒性恢复至≤2度后方可继续治疗,并在后续治疗时需降低剂量。
男性病人如接受本药治疗,建议在治疗期间采取避孕措施。育龄妇女和接受本药治疗,应建议患者避免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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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禁忌】
治疗前如患者外周血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不应给予本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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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性状】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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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3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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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生产企业】
公司名称:CelgeneCorporation
公司地址:86MorrisAve,Summit,NJ07901,USA
生产厂商:FreseniusKabiUSA,LLC
厂商地址:MelrosePark,IL60160,U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