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欣生适应症】
泰欣生与放疗联合适用于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阳性表达的Ⅲ/Ⅳ期
鼻咽癌。使用泰欣生前,患者应先确认其
肿瘤细胞EGFR表达水平,EGFR中、高表达的患者推荐使用泰欣生。检验操作应由熟练掌握EGFR检测试剂盒检测技术的实验室完成。检验中的某些失误,如使用较差的组织样本、未能严格遵从操作规程、使用不当的对照等均可能导致不可靠的结果。
【
泰欣生用法用量】
100mg尼妥珠单抗稀释于250ml生理盐水中,前臂静脉输液给药,进药过程在60分钟以上。第一次给药时间为放射治疗的第一天,于放疗前完成,以后每周一次,共8次。患者同时接受标准的鼻咽癌放射治疗。
【
泰欣生注意事项】
1.泰欣生冻融后抗体大部分活性将丧失,故在贮藏和运输过程中严禁冷冻。泰欣生稀释于生理盐水后,在2-8℃可保持稳定12小时,在室温下可保持8个小时。储存时间超过上述时间,则应弃去不宜继续使用。
2.泰欣生必须在有经验的临床医师指导下使用。
【
泰欣生禁忌】
对该药品或其任一组分过敏者禁止使用。
【
泰欣生性状】
外观澄清、无色无味,无不溶物的液体。
【
泰欣生有效期】
24个月
【
泰欣生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080001
【
泰欣生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百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