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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培林适应症】
临床试验证明腔内治疗对恶性胸腔积液疗效明显,瘤内及全身用药对实体瘤有一定疗效,配合手术、放疗或化疗,用于恶性
肿瘤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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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培林用法用量】
1.肌内或皮下注射:起始剂量为1KE,逐日或隔日递增1KE,第5日增至2-5KE,第6日起每次均用2-5KE;视耐受情况,剂量可增至每日10KE(一般皮下注射量不宜超过0.5ml,充分摇匀后注射)。给药满30日为一个疗程,根据病人情况,可考虑第二个疗程,每周2~3次,每次2-5KE,连续4周。
2.瘤内或肿瘤边缘注射:可先皮下注射每日或隔日一次,起始剂量为1KE,逐次递增1KE,第5天增至2-5KE;对体表肿瘤病灶视肿瘤大小和病人情况掌握,瘤内或肿瘤边缘多点注射,一次5-20KE,每周一次,视患者耐受情况可适当加大剂量,4周为一疗程,两次瘤内注射间隔期间应继续肌内或皮下注射每日一次2-10KE。对腔内肿瘤病灶,瘤内注射可由有经验的专科医师借助器官镜慎重进行。稀释液量可根据病人情况由医生掌握。
3.腔内注射:
3.1胸腔内注射:可先皮内或皮下注射每日1KE,逐日或隔日递增至每日2-5KE后开始同时腔内注射,每次5-10KE,用10~20ml生理氯化钠溶液溶解,每周1~2次,4周为1个疗程。腔内注射后应让病人变换体位,以增加药液与病灶接触面积。
3.2浆膜腔内注射:第一次1KE,第二次2KE,第三次5KE,维持量每次5-10KE,用10-20ml生理氯化钠溶液溶解,悬浮后进行注射,每周2~3次,2周为1个疗程,或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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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培林注意事项】
1.沙培林含有青霉素,使用时应注意观察过敏反应的发生。如发生休克样症状,应立即停药对症治疗。停药一周以上者,再使用本制品须重新做青霉素皮试,给药剂量仍宜从小剂量开始,慎重用药。
2.每一瓶制品溶解后,应按规定一次用完,不得多次使用。
3.腔内注射治疗恶性胸水时,应先抽尽胸水。
4.一日内不要采用两种途径给药,尽量在时间上交错,保证用药开始后每3日之内有一次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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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培林禁忌】
1.有青霉素过敏史者禁用。
2.患有心脏病、肾脏病、特别是患过
风湿性心脏病的患者禁用。
3.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有容易产生哮喘、皮疹、
荨麻疹等情况这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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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培林性状】
沙培林为白色疏松体,稍有异味,加生理氯化钠溶液溶解后呈白色混浊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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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培林有效期】
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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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培林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80003
原批准文号:国药准字(1998)鲁亚S-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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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培林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国药集团鲁亚(山东)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济宁市红星西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