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天方药业反击美国专利陷阱初战告捷——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默克公司专利无效。
“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归根结底是知识产权、科技创新的激烈竞争,中国本土企业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反击国外专利陷阱!”4月21日,国内著名的医药企业河南省天方药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崔晓峰对记者说。
前不久,天方药业经过两年多艰苦的专利诉讼,终于得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针对天方药业诉美国默克公司“非那雄胺”片剂专利无效的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达了审查决定书,宣告默克公司该专利权无效。
近年,我国企业受国外专利阻击的例子不胜枚举,但因诉讼难度大,企业主动反击并将国外专利宣告无效的例子并不多见,天方药业此举在全省尚属首例。
美国默克公司是美国第三大制药公司,在美国乃至世界医药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天方药业是以新药开发、化学原料药、中药及成品制剂生产、销售为主的大型医药工业企业,是国家科技部和中科院共同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天方药业每年都投资数千万元用于新产品研发。2000年,该公司开始自主研究开发新药“非那雄胺”片剂,经过4年的自主研发,2004年终于成功获得了生产批号。据市场预测,该新药品上市后每年可为企业创利润几千万元。就在企业准备安排生产、加紧产品上市时,意外得知美国默克公司早在1996年就已在我国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此药的专利授权,遭遇到了美国默克公司的专利陷阱。天方药业了解到,美国默克公司虽然已获得了对此药的专利授权,但该公司在中国市场一直没有此药品上市。面对美国默克公司的专利阻击,他们聘请律师团于2004年6月18日以美国默克公司的专利丧失创造性、新颖性(申请专利前发表过论文)等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宣告默克公司专利无效的请求。由于此案错综复杂,直到2006年2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才对此案进行了审理。为了维护专利权,美国默克公司也聘请了强大的辩护团进行抗诉。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此案相当慎重,在长达24页的审查决定书中对双方的证据及反证材料进行了审查,2007年2月27日下达了审查决定书,宣告默克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支持天方药业的请求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