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5月11日晚间,广州药业股份(广药集团)在港交所发布公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5月11日晚间,广州药业股份在港交所发布公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这意味着加多宝将彻底告别“红罐王老吉”。旷日持久的中国商标第一案价值1080亿元的王老吉商标之争终于有了定论。据了解,加多宝早已开始“去王老吉化”,加强了企业品牌的建设,不过必须要处理好这个“过渡期”。而对于广药,王老吉商标使用权的收回,并不意味着高枕无忧。消费者对于加多宝在红罐王老吉上的“烙印”很难消除。目前来看,广药最关键的是,利用好资源,尽可能得挖掘更多价值。
贪念导致痛失“爱子”
“根据仲裁法规,加多宝在6个月内有权申诉,不过从现在开始,肯定不能再推出红罐王老吉了。”广药集团市场策划部部长倪伊东对媒体表示。
与广药集团高调宣布获胜消息形成对比的是,加多宝的“低调”。加多宝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暂无消息透露”。业界人士指出,王老吉可以说是加多宝花费多年心血养大的“孩子”,如今不得不还给其“亲爹”广药,心痛程度可想而知。
据记者了解,王老吉之所以有红绿之分,系因1997年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者授权子公司加多宝集团在国内销售红罐王老吉,2000年时再签合同,双方续约至2010年5月2日。
上述裁决中提到的两份补充协议是加多宝分别与广药在2002年11月(时限延长至2013年)、2003年6月(时限再延长至2020年)签署的。然而,在协议的签署过程中,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李益民先后收受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300万港元,这导致王老吉商标被“贱租”。
广药集团负责此案的仲裁代理人对媒体表示,鸿道集团透过“非正常手段”与广药集团原高层李益民签订的两个商标使用许可补充协议,直接导致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他称,也正是因为鸿道集团触犯《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最终导致了鸿道集团的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