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治疗疾病的时候,相信很多人都曾有联合用药的经历,在治疗上是否能取得更好的效果,但是也有些药物是不可以同时服用的,否则可能会影响到治疗的效果,严重的时候还会给健康造成伤害,那么丹同静不能和什么合用?
丹同静用成人有先或无先兆偏头痛的急性发作,不可与含麦角胺制剂合用,以防产生血管痉挛反应。用本品间隔6小时才能服用含麦角厂制剂,而使含麦角胺制剂后要间隔24小时才可使用丹同静。
单次口服的推荐剂量为50mg(2片),用水送服,若服用1次后无效,不必再加服。如果在首次服药后有效,但症状仍持续发作者可于2小时后再加服1次。若服用后症状消失,但之后又复发者,应待前次给药24小时后方可再次用药。单次口服的最大推荐剂量为100mg(4片)。24小时内的总剂量不得超过200mg(8片)。
根据国外文献报道,本品口服后能迅速吸收,但吸收不完全,因首过效应绝对生物利用度约为15%。口服本品25mg、100mg平均最大血药浓度分别为18ng/ml(7-47ng/ml)和51ng/ml(28-100ng/ml)。偏头痛发作期和间歇期Cmax无明显差异,发作期T1/2为2.5h,间歇期T1/2为2.0h。单剂量口服25-100mg,其吸收程度(AUC)呈剂量依赖性,但是在大于100mg剂量后,AUC比期望值(以25mg剂量为基础)约少25%。食物对其生物利用度无明显影响,但可稍延长达峰时间约0.5h。本品的血浆蛋白结合率较低(14-21%)。表观分布容积为2.4L/Kg。本品的消除半衰期T1/22.5大约为小时。口服14C标记物后得,大部分(约60%)是以代谢物形式通过肾排泄,40%在粪便中发现。尿中排出的标记物大多数是舒马普坦的主要代谢产物-非活性的吲哚乙酸(IAA)或IAA的葡糖醛酸酯,而原形药只有约3%。本品主要同单胺氧化酶-A(MAO-A)代谢,因此,该酶的抑制剂对可改变舒马普坦的药动学,降低吸收率。未见MAO-B抑制剂对本品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任何药物的联合使用都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因为每一个人的具体情况是存在差异性的,所以患者朋友应该要注意这方面的事情,千万不要盲目的混合使用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