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律康坦度螺酮治疗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慎重给药(对下列病人应慎重给药)
(1)器质性脑功能障碍的病人(有可能增强律康坦度螺酮的作用);
(2)中度或严重呼吸功能衰竭的病人(可能使症状恶化);
(3)心功能障碍的病人(可能使症状恶化);
(4)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可能影响律康坦度螺酮药代动力学);
(5)老年人服用律康坦度螺酮(请参照“老年患者用药”)。
2.重要注意事项
(1)用于神经症病人时,若病人病程长(3年以上),病情严重或其它药物(苯二氮卓类药物)无效的难治型焦虑患者,律康坦度螺酮可能也难以产生疗效。当1天用药剂量达60 mg仍未见明显疗效时,应及时与医师联系。不得随意长期应用。
(2)律康坦度螺酮用于伴有严重焦虑症状的病人,难以产生疗效时,应慎重观察症状。
(3)律康坦度螺酮可引起嗜睡、眩晕等,故应瞩病人在服用本药过程中因本品会引起困倦、眩晕,请注意不要让服用本品的患者从事自动车驾驶等伴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
(4)因与苯二氮卓类衍生物没有交差依存性,所以当把苯二氮卓类衍生物替换成本品使用时会引起苯二氮卓类衍生物药性的减弱,症状恶化,请注意停用律康坦度螺酮前逐渐减量。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只能在判断治疗的有益性超过危险性后,才可用于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参考“生殖毒性”)
2.最好不用于哺乳期妇女,不得已服药时应避免授乳。(参考“生殖毒性”)
【儿童用药】
尚无律康坦度螺酮对早产儿、新生儿、婴儿、幼儿及小儿的安全性资料。
【老年患者用药】
据国外文献报道,对老年患者按照90 mg/天(临床常用剂量的3倍)给药的药代动力学试验中,老年人的血中浓度高于青年人,故用于老年人时,从小剂量(如,每次5mg/kg)开始。
【药物相互作用】
丁酰苯类药物如氟哌啶醇、螺哌龙等有可能增强锥体外系症状, 因律康有弱抗多巴胺作用,有可能增强丁酰类药物的药理作用,钙拮抗剂如尼卡地平、氨氯地平、硝苯吡啶等 有可能增强降压作用 因本药有5-羟色胺受体介导的中枢性降压作用,有可能增强降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