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重庆小伙阿强 (化名)因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被酒店拒绝录用,遭遇乙肝歧视,昨天上午,他一纸诉状将厦门京闽中心酒店告上法院,要求酒店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5万元精神抚慰金。
据悉,这是福建省第一起因乙肝歧视引发的诉讼,目前,思明区法院已立案受理。
体检后遭酒店拒聘
据阿强介绍,他学的是酒店管理专业,今年5月份,他向厦门京闽中心酒店投了一份简历,应聘“中西餐服务员”职位。5月5日,酒店通知他面试,经过人事部和经理两次面试后,他被通知到一个指定的门诊部接受入职前体检。阿强说,当时酒店工作人员说,如果体检没什么问题,过两天就可以来上班。阿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但他认为除此之外自己的身体没有任何问题。所以,体检后,阿强就等着到酒店上班。
然而,随后他接到酒店人事部电话,称由于他是乙肝病毒携带者,酒店不录用他作为中餐厅服务员。该负责人还称酒店是特殊行业,按照卫生局相关规定,不能招收乙肝病毒携带者。
另一家酒店录用了他
对此,阿强心中十分不服,他觉得国家已经明确规定不得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歧视就业,酒店的做法对他不公平。随后,他向深圳一家反歧视公益组织求助,并得到福州知名公益律师林洪楠的支持。
阿强继续向其他公司投简历,5月20日,厦门另一家酒店通知他去面试。通过面试后,在体检阶段,该酒店提供了几家医院供他选择,阿强最后选择到湖里区疾控中心体检,第二天,他便从疾控中心领到健康证。之后,这家酒店正式录用了他。
阿强觉得,京闽酒店的做法是一种乙肝歧视,在律师的支持下,他决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将京闽酒店告上法庭。不过,京闽酒店方面则表示,不录用阿强并不是因为他身体状况不合格,而是因为其综合表现不够好,公司只是择优录取,并不是乙肝歧视。并称,阿强并没有通过第二轮面试,也没有到体检这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