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皮质激素外用制剂是许多皮肤科疾病的有效治疗药物,但这些年来,该药在广泛应用的同时,一些滥用误用现象屡见不鲜,致使面部糖皮质激素依赖性皮炎的发病率逐年增多,目前已成为继湿疹、银屑病、痤疮、荨麻疹之后的第五大门诊皮肤病。
1 临床表现
1.1 好发人群 可发生于任何年龄,但以中青年妇女多见。
1.2 皮损特点 一般在停用激素类药物数天后(少则1~2d,多则3~5d),即在用药局部出现红斑、炎性水肿、红色丘疹及脓疱,并可有不同程度的表皮萎缩、色素减退或色素沉着、毛细血管扩张等。
1.3 自觉症状 自觉局部瘙痒、烧灼样疼痛、紧绷胀感或干燥不适。上述症状遇热加重遇冷减轻。
1.4 受累部位 皮损主要累及激素外用的部位,也可波及周边皮肤。根据皮损的好发部位,可将面部激素依赖性皮炎分为口周型、中心型与弥散型。
2 诊断与鉴别诊断
2.1 诊断要点 1)面部有长期外用激素类药物的病史。2)用药部位出现红斑、丘疹、水肿、脱屑、皮肤菲薄、毛细血管扩张等改变。3)自觉局部灼热、灼痛、瘙痒、紧绷感。4)遇热或用刺激性药物洗涤剂等可使皮损加重。5)重新外用同类或更强效的激素制剂后,皮损可减轻或暂时缓解。6)停用激素制剂后皮损复发。7)使用该类激素制剂作斑贴实验结果为阴性。
2.2 鉴别诊断 面部激素依赖性皮炎需与发生于颜面部的寻常痤疮、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化妆性皮炎、急性亚急性湿疹、多形性日光疹、酒渣鼻等相鉴别。
3 治疗
3.1 停用激素是本病的基本治疗原则 临床根据患者皮损与症状的轻重,有选择采取不同的停药方法。对病程长(连续外用激素类药物超过3个月或间歇用药超过半年)停药后症状反应剧烈者,应采取递减停药法,即将激素类外用药由强效改用弱效制剂;由高浓度改用低浓度制剂;逐渐减少用药次数或延长间隔时间,直至过渡到应用非激素外用制剂巩固治疗。对皮损及自觉症状轻、用药时间短(连续外用激素类药物小于3个月或间歇用药小于半年),可采取立即停药法。
3.2 中医药治疗 在病程的早期,面红潮热瘙痒症状明显时可给予清热解毒、凉血消斑、疏风止痒的中药煎剂口服,如我院的皮炎二号煎剂。在病程的恢复期可给予滋阴疏肝、凉血养血类药物。疗程视病情而定。
3.3 心理治疗 治疗开始应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向患者介绍本病的治疗与转归过程,使患者了解该病是可以治愈的,以消除患者的紧张与恐惧心理,增强其对治疗的依从性,提高对疾病治疗与康复的信心,告知患者要有长期治疗的思想准备,以取得患者的信任与合作。
4 预防
发生于面部的皮肤病,在没有明确诊断前不要自行外用药物,尤其不能轻易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或不明成分的外用制剂,患病后应到正规医院经专科医师诊断和指导用药。同时,医务人员要严格掌握激素类外用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接诊时要详细告知患者用药时间、用药部位及其它注意事项,避免滥用误用等现象发生。
5 预后
面部糖皮质激素依赖性皮炎,主要是因为长期外用激素使面部正常的皮肤屏障功能受到破坏,使其对外界各种理化因素的刺激十分敏感。在治疗过程中,对于炎症丘疹、脓疱、肿胀等皮损比较容易消除。而对弥漫性潮红、毛细血管扩张、皮肤萎缩、色素变化等皮损治疗上较为困难,其恢复过程至少需要半年,有的甚至需要1~2年或更长的时间。对于老年人、用药时间长或皮肤萎缩严重者,即使经过长期的治疗,其萎缩的皮肤也难以完全恢复,只能得到部分的改善。
(刘万红,杨晓霞,简谈面部糖皮质激素依赖性皮炎[J]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2012年第33卷第13期:1735)